株式会社 Banc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隐私政策
当社Banc公司
株式会社Banc(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以尊重和保护客户个人信息为基本原则,将客户及其他个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视为极其重要的责任。为履行这一重要责任,本公司将遵循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以下简称“法律”)制定以下事项作为隐私政策,并在全公司范围内严格遵守此政策以处理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的获取与使用
我们公司会获取与业务实施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直接从您本人获取,也可以从第三方或一般公开的信息中获取,但我们绝不会通过欺骗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取信息。此外,我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将用于执行与房地产的销售、租赁、中介、管理,建筑工程、扩建工程、翻新工程等相关的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如株式会社 Banc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业务)。除非根据法律规定允许(请参考附录1),或者根据获取情况明显可以确定使用目的,原则上我们不会在未获得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个人信息超出下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
- 记录 -
为了提供各种资料、信息、邮件杂志等的发送、传递和交付。
为了联系、访问、会面等。
为了提供各种方案、计划等的建议以及为此需要的各种调查等的实施。
为了执行调查、统计和利用等的问卷调查等。
为了实施技术和业务改进等。
为了进行工程承包合同、房地产销售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的谈判、签订和执行。
为了提供售后服务、售后维护、故障处理等。
为了进行必要的付款、划账、索取和发票等。
为了处理与交易相关的各种审查、审批、调查以及向各种机构申请和咨询等。
为了提供介绍、关注并向介绍者报告进展情况。
为了处理参与各种活动、研讨会、团体、设施等所需的程序。
为了管理租赁公寓以及其他由我们公司管理的物业。
为了进行土地、建筑物的登记,以及各种保险等手续。
为了应对事故、灾害,以及实施其他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为了进行与交易所需的各种业务处理和营销活动。
为了执行与交易等相关的您提出的各种要求。
为了应对公司的审计、调查等。
为了解决纠纷等问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为了实施与上述事项附属或相关的事项。
对于股东的个人信息,除了上述的使用目的外,我们还会根据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以及确认各种拥有的股份数量、发送召集通知等事务进行使用。
我们将使用我们公司的雇佣管理信息,除了上述的使用目的外,还将根据我们公司另行确定的手段向当事人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此外,对于过去雇员的雇佣管理信息,我们也可能会用于回应第三方的在职证明等情况。
对于通过书面或互联网发送的个人信息,不受上述限制,将仅限于您事先在相应文件中明示的使用目的或根据获取情况明显可以确定的使用目的(除非出于保护生命、身体和财产安全紧急必要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2. 个人数据安全管理
我们将采取合理和适当的安全措施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个人数据的丢失、破坏、篡改、泄露等风险。此外,我们将为员工等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定,明确规则,并广泛宣传和执行个人数据的妥善管理。同时,如果将个人数据的处理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我们将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以确保第三方在个人数据安全管理方面采取措施。
3. 个人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除非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否则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我们持有的个人数据:
- 事先取得了本人的同意
- 通过合并、分拆、业务转让等方式进行业务承继,且需要提供个人数据的情况
- 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范围内,将个人数据的处理委托给外部承包商或其他第三方
- 另有法律允许提供的情况
4. 我们持有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
我们将根据上述第1条“个人信息获取与使用”中所述的目的使用我们持有的个人数据。另外,请注意,处理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实体是我们公司。
5. 持有个人数据的披露等
如果您以您自己为当事人提出请求(代理人也可以),我们将在确认您是本人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回应,包括您要求了解、披露、更正、补充、删除、停止使用/销毁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您持有的个人数据(统称为“披露等”)。
(1) 通知使用目的
如果您希望了解您持有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通知。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请求(请参阅附录3)。
(2) 披露
如果您希望了解您持有的个人数据,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请求(请参阅附录4)。
(3) 更正、删除等
如果您因为认为您持有的个人数据不真实而希望进行内容的更正、补充或删除(以下称为“更正等”),我们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并进行相应的更正等,并将结果通知给您。然而,如果根据调查结果或法律规定,我们决定不进行更正等,我们将通知您相关决定。
(4) 停止使用/删除
如果您认为您持有的个人数据正在超出事先公布的使用目的范围或者是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并因此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称为“停止使用等”),我们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停止使用等,并将结果通知给您。然而,根据调查结果或法律规定,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请求(请参阅附录5)。如果决定不进行停止使用等,我们将通知您相关决定。
(5) 第三方提供
如果您认为您持有的个人数据已被提供给第三方,并因此要求停止向该第三方提供(以下称为“提供停止”),我们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您持有的个人数据,并将结果通知给您。然而,根据调查结果或法律规定,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您的请求(请参阅附录5)。如果决定不进行提供停止,我们将通知您相关决定。
6. 持有个人数据的披露等手续
我们可能会根据第1部分“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中所列的目的使用我们持有的个人数据。请注意,负责处理保有个人数据的实体是本公司。
(1) 通知使用目的或披露的程序
请填写披露等请求书,并随信附上确认文件以及1000日元邮资券作为通知/披露费用,然后将其邮寄至在第7部分“联系方式”中提及的本公司窗口部门。请注意,有关请求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请求书(请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不符合请求,通知/披露费用也将不予退还,请事先知晓)。
另外,为了确认提出请求的人是否是本人,我们可能会通过回拨方式联系并根据我们的注册信息向其提出相关问题(例如出生日期、血型等),请事先知晓。
一旦准备好需要通知或披露的信息,“披露等请求书”上的邮寄地址将提供给您。如果无法全部或部分通知或披露持有的个人数据,我们将向您发送相应的书面通知。
请注意,您提供的确认文件的复印件将由我们保留以备发生意外情况时使用,请事先知晓。此外,“披露等请求书”中我们获取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此次通知或披露的目的。
(2) 保有个人数据的更正、追加、删除、使用停止/销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等手续
与上述(1)“通知或披露的程序”相同。但是,对于要求更正、追加、删除、使用停止/销毁、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手续,无需支付费用,因此无需在“披露等请求书”中附上邮资券。
7. 联系方式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询问、投诉等,请联系本公司的以下部门。另请注意,本公司可能会根据需要随时更改本隐私政策的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在您希望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请务必确认最新的内容。
个人信息询问、投诉等联系方式
株式会社 Banc
电话:03-5468-6226
传真:03-5468-6227
地址:东京都港区南青山4丁目24-8 At Home Square 3楼
8. 免责事项
对于不动产信息的提供由不动产公司(不包括共同使用者)负责个人信息的使用,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术语定义:
个人信息
指涉及活着的个人的信息,可以通过其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描述等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包括可以轻易与其他信息匹配以识别特定个人的情况)。
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 指构成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数据库等" 指包含个人信息的信息集合,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使用电子计算机可以系统地检索特定个人信息的结构化信息
政令规定的其他以便于系统检索特定个人信息的结构化信息
持有个人数据
个人信息处理业务者拥有的个人数据,可以进行披露、内容的更正、追加或删除、使用的停止、消除以及第三方提供的停止,除非政令规定可以在6个月内删除。
*请注意,关于Cookie和IP地址信息,单独无法识别特定个人,因此我们不认为它们属于个人信息。然而,如果这些信息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我们将将它们视为个人信息。
附则:
附则1 目的外使用的特例
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况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在本人同意难以获得时。
特别需要提升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全成长时,在本人同意难以获得时。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需要协助执行法定任务时,如果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该任务的执行时。
附则2 第三方提供的特例
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况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在本人同意难以获得时。
特别需要提升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全成长时,在本人同意难以获得时。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需要协助执行法定任务时,如果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该任务的执行时。
附则3 保有个人数据利用目的的非通知的特例
当明确可以识别保有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时
如果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会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时
如果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会损害个人信息处理业务者的权利或正当利益时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需要协助执行法定任务时,如果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会妨碍该任务的执行时。
附则4 保有个人数据的非披露的特例
如果通知或公布可能会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时
如果这可能会严重影响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业务正常执行时
如果这可能会违反其他法规时
附则5 保有个人数据的使用停止等或提供的停止不进行的特例
当停止使用该持有的个人数据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可能需要大量费用时,或者在难以采取代替措施以保护个人的权益时。
以上。